bob.com按照行政监督检查和全省建筑业资质核查有关要求,我局对本市777家建筑业企业相关的1037项资质开展动态核查。现将第五批次核查情况公布如下:
本批次被核查建筑业企业404家、对应建筑业资质517项。经审核,核查通过资质287项、核查不通过资质230项,现就本批次核查企业及对应资质信息向社会公开bob.com,接受社会监督(详附件)。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bob.com,我局决定向被核查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各相关企业应认真对照存在问题抓紧整改,整改期限二个月,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应于二个月内报送我局建筑业处。整改期间,各相关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bob.com,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对于本次核查不通过的企业,请安排人员携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材料(若非法人领取的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于5个工作日内至我局领取责令整改通知书(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10室;咨询电话)。
(一)此次核查中发现bob.com,一是一些企业对资质标准不熟悉,导致未能按要求正确提供或者存在资料内容缺项等情况,部分企业也未能按通知书要求进行整理;二是较多企业对资质系统维护不到位,存在未能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证件等情况。请各建筑业企业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做好资质管理工作bob.com。
(二)对于本次及今后资质核查工作中,未能及时按要求提供核查资料的,我局将按照规定直接责令相关资质进行整改,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法撤回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三)对于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相关建筑业资质的,企业应在提交书面说明后十五日内,持相应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市建设局审批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C厅6号厦门市建设局窗口;咨询电话)。